若有嬰兒來路不明,如何認定他的生日呢?
幼兒失蹤在每個國家都略有所聞,多少會發生,若遇到好心人送到相關機構,找不到家人時,只好送到特定機構養育成長。
走失的孩子若不知道自己的出生年月日,在資料登載以及日後辦理各項與身分有關的事務變大有困難。
民法為了解決這個困難,便有清楚的規定。依照民法第124條規定,「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。出生之月、日無從確定時,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。知其出生之月,而不知出生之日者,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。」透過民法的協助,不知道資料的人也可以有一個具體的出生日期,縱然孩子走失了,但未來還是有保障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