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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有的不動產,可以出租嗎?-不同意出租的人怎麼辦?

共有的不動產,可以出租嗎?-不同意出租的人怎麼辦?

 林姓家族家庭成員眾多,前人留下不少土地給後代子孫。其中有一塊土地,由五個子孫繼承,但是分為兩派人員,彼此對土地使用方式僵持不下,一派願意將土地出租、另一派不願意出租。其中三人同意出租(不僅人數超過半數、應有部分也超過2/3),其他不同意出租的共有人怎麼辦呢?
  承租人甲跟同意出租的三人承租土地,另外不同意出租的二人難道就不能再主張權利了嗎?其實,租賃契約對當事人之間有效,卻對不同意出租的兩人無關。因此,不同意出租的兩人可以對承租人以無權佔有為原因請求返還土地,並且對出租的三人以不當得利或侵權行為請求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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