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簽立租賃契約,發現廠房有白蟻,可以主張解約或終止合約嗎?
小林跟老王承租了廠房,剛簽約後,老王給了一個月裝修期不收租金。結果剛交屋的隔天,小林發現某一處牆角有白蟻存在,認為這個角落有、其他地方也一定有,因此主張解約。
如果剛承租就發現有白蟻,可以主張解約或終止合約嗎?
首先,契約在不違反強制規定與善良風俗者,締約後都必須履行,就算要終止契約或解約,除了法定原因之外,就是另外約定哪些條件可以解約或終止契約了。
以上面案例來看,小林因為締約了因此必須履行合約,然而他可以做的是要求老王將廠房修葺完成,使小林可以正常使用租賃物,倘若修理期間較長導致無法使用,小林也可以要求老王就延長的修葺期間不收租或減收,這都是可以合法請求的權利。
因此,租賃物的瑕疵除非嚴重到無法使用或是未來會受影響,否則都要履行合約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