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欠罰單或稅金,會如何呢?
日常生活中,繳納稅金是國民應盡之義務,遵守規則亦同。不過,有些人會刻意逃漏稅、或是不小心被開了罰單,如果忘記繳納或是一怒之下不繳,其實國家還是會追討。
當超過應該繳納的期限時,國家可以發動行政執行。行政執行,就是將義務人的財產拍賣,繳納積欠國家的款項後,再將餘額發還給義務人(若沒有其他債權人併案執行的話)。
依照行政執行法規定,行政執行處可以命義務人提供擔保後,限期履行繳納款項。如果義務人不願意配合,行政執行處可以實施拘提,拘提時間比較短,拘提後可以實施管收,管收時間比較長,不過不能超過六個月。
一般人覺得不過是欠繳罰單,不繳就沒事,其實,國家可以透過公權力對義務人實施剝奪短暫自由、來迫使當事人繳款的喔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