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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某人心生不滿,我可以在網路上、或是群組中不具名的罵他嗎?

對某人心生不滿,我可以在網路上、或是群組中不具名的罵他嗎?

網路已經大幅影響每個人的生活,除了現實生活的一面,多數人都還有網路上虛擬人設的一面。
如果在生活中對某人不滿,我可以在網路上、或是群組中不具名的罵他嗎?
先看刑法第310條誹謗罪的規定:
「1. 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。
2. 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,不在此限。」
指摘,指的是揭露某事;傳述,指的是傳播已經受揭露事項的行為;誹謗,指的是意圖散布於眾,而具體指摘或傳述足以影響名譽或貶低人格的行為。
按照第一項規定,如果傳播的事情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話會受罰;如果使用文字、圖畫傳播的話,屬於加重誹謗罪也要處罰。不過,傳述的事情若為真實就不罰。
然而,網路時代所散佈的事情許多時候都是自己感覺不佳的事,大部分都並非事實,除非對方做的是真的不容於社會,如婚外情、公器私用,可能都有留下事實且對方也自承不諱,否則多數的情緒發言都只是雙方觀點不同,卻衍生成為衝突進而上網互相攻訐,造成犯法的情事發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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