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告訴乃論
各位可能在新聞中聽過「告訴乃論」四個字,但這究竟是什麼意思呢?
告訴乃論屬於專有名詞,指的是某些需要告訴乃論的罪裡面,如果被害人自己不舉發的話,國家知道有這犯罪情事發生,是不會主動追究的,比如前述的傷害罪就是如此。
公證書一定要寫上什麼?
簽約後,比較慎重的當事人會到民間公證人的事務所公證,除了表示慎重之外,一方面也為了保障雙方萬一涉訟的話,可以省去不少時間。
但是,如果要逕受強制執行、不想再透過訴訟取得執行名義時的話,公證書有沒有一定要寫什麼、或是哪些項目可以呢?
什麼是「誠信原則」?
本次談誠信原則,實在是對於臺灣近年來權利意識高漲、卻道聽塗說任意曲解法律文義感到遺憾,因此來談民法界的「帝王條款」-誠信原則。
在馬路旁做生意,地主主張要收取租金?
最近處理一件主張「道路的土地所有權是我的,你在上面做生意,所以要返還不當得利!」被告為做生意的小攤販,原告主張數十萬的不當得利,小攤販老闆得要多賣幾份小吃才可以呢?
那些大家誤以為無法可管的小事(二)
其二、無端騷擾你的隔壁鄰居
千金難買好鄰居,無論買屋租屋都希望隔壁是友善、好相處的鄰居,但若遇到拿雞毛當令箭、成日無端騷擾的鄰居,可真是苦不堪言啊!
那些大家誤以為無法可管的小事(一)
臺灣人良善、以和為貴,可說是享譽國際的美名,但有些小事卻使人感到困擾,以為無法可管。這次分兩個篇幅跟大家談談「那些曾經以為無法可管的小事」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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