究竟合約應如何擬定,才是有效呢?
常遇到雙方當事人面對合約解讀時,各持己見,無法討論出共識,雙方如此謹慎,不外乎是為了對彼此合作有保障,那麼民法怎麼規定法律行為有效呢?
連帶保證與一般保證有什麼不同呢?
保證的意思是「稱保證者,謂當事人約定,一方他方之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由其代負履行責任之契約。」(739)。白話意思是,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由保證人代為履行債務之責。而連帶保證出自於「連帶債務」(272、273)的規定,原文是「數人負同一債務,明示對於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者,為連帶債務」(272)「連帶債務之債權人,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,或數人,或其全體,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。」(273)
我的土地被別人土地包圍了,怎麼辦?
小林從長輩那邊繼承了一塊土地,當知道自己繼承一塊土地時,很是開心。不過,當土地辦理繼承登記到自己名下時,到現地赫然發現:我的土地被包圍了!
非法掩埋廢爐渣,要付上多大代價?
有農民向地主承租土地種植玉米等農作物,卻發現旁邊農地都豐收,但是我種的農作物卻無法成長、枯萎,到底發生什麼事?原來是土地出租人爆發從事非法掩埋爐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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