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金難買好鄰居:鄰居可以在樓梯間裝監視器嗎?
鄰居相處久了,多少會有摩擦,以和為貴的台灣,大多數都可以彼此原諒,但極端個性的人增加了,難免做出極端的事情。
鄰居倆不合,一方可否以住戶安全為由,在樓梯間裝設監視器、實際上是避免與對方碰面呢?區分所有權人以治安為由,設置監視鏡頭,對準消防門、電梯、走廊攝影錄音,是否可行?
其實最高法院曾做出判決,高等法院100年上字第1001號民事判決表示,大樓上開位置並非不特定多數人得以任意出入之區域,並非公共場所,亦即可透過攝影鏡頭得知住戶及其訪客出入情形,掌握作息與交友狀況,自屬侵害其他住戶之隱私。
也就是說,大樓樓梯間本就是特定住戶所使用,並非公共場所,自然也不能夠以監視器掌握他人的行蹤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