強制執行了為什麼我還是不能全部拿回所有的錢呢?
在擬定合約時,當事人會要求加註「若在OO狀況下,XX願逕受強制強制」等字句(當然只是這樣寫是沒有效力的)。也就是在大多數人的心裡面,只要強制執行就可以將對方的財產用來滿足自己的債權。但是這樣的想法,是奠基於覺得對名下確實有財產的誤解下所存在的誤解。
我能夠辦理繼承之前先處分遺產嗎?
關於繼承應辦理的事情,可說手續較多。關於繼承,涉及的是具備身份權性質財產處分,常常在各種聽過的限定繼承、拋棄繼承、概括繼承等名詞迷路。
只要下大雨,我的院子就淹水,怎麼辦?
某甲與某乙是多年鄰居,某甲屋簷邊裝設完整的排雨水管路,卻沒有將排水出口做好,導致下大雨時雨水到灌入某乙的院子內,辛苦種好的草皮都變成泥濘,等雨停又得等到出太陽幾天後地才會乾。難道只能夠忍耐嗎?
債務是不是有時效呢?
相信大家都聽過「法律不保護讓權利睡著的人」,對於積欠的債務時效民法有其規定喔!
基於契約自由,我是不是什麼都可以約定呢?
一般簽訂契約前,雙方當事人都會盡可能思考如何設計合約內容,才能夠最大程度保障雙方當事人。一部份的人會尋求專業人士協助設計,一部份的人選擇自行約定。然而,選擇自行設計契約的當事人,狀況輕者只是漏約定事項,重者違反了禁止規定,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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