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對方拿我的錢去做非法的事情,該怎麼辦?
大明向小林借了一百萬元,告訴小林這筆錢想拿去開店做生意。殊不知,過了一段時間,小林看到新聞報導警方破獲販毒集團,大明居然是販毒集團的一份子,小林既難過又生氣,想將那一百萬元討回來,小林該怎麼辦呢?
到底以什麼方式通知解約才有效?
國人講和氣生財,後手承租人多會讓步多給予幾週時間讓屋主處理。
而時間過久了,後手等不及了只好解約,卻碰上屋主以各種不同方式延後,或許不准解約,甚至要求違約金。
怎麼辦呢?
什麼是借名登記呢?
常聽人說「我買的xx房子登記在我兒子名下」、「我買的oo車子登記在我先生名下」,這有效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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