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
常常聽業界談論「買賣不破租賃」,儼然成為琅琅上口的一句口訣。買賣不破租賃是什麼意思呢?
只要我不讓債權人執行到,他就拿我沒辦法了!
小東積欠朋友一筆債,大約新台幣兩千萬元左右,但是小東面對債權人要求償債時,總是藉口資金周轉不靈、家人生病、快籌到錢了種種理由,藉故不還。偏偏小東又喜歡遊山玩水、開名車、喜歡在社群媒體打卡,債權人得知之後非常生氣,在取得執行名義後對他強制執行,想不到原先查到小東有不動產、有名車,卻在執行時發現財產清單空空如也,讓債權人十分不滿!難道,面對債務人脫產都沒輒了嘛?
為了蒐集證據,錄音合法嗎?
為了蒐集證據,對於原告來說真的是傷透了腦筋,特別是「錄音」更是讓人謹慎再三,若處理不當可能自己犯法而渾然不知。究竟是否可以錄音蒐證呢?
我被詐騙集團騙帳戶去用,為什麼我也是被告?
美美為了幫助家計,在網路上接了代工的工作。在接洽的過程中,對方還沒有派工給她,便先以需要核對身分、轉帳薪資為由,向美美要了她的身分證、提款卡正反面照片,美美不疑有他便全部提供給對方。想不到對方取得資料之後,便已讀不回,三個月過去了美美居然收到警察局通知,涉犯詐欺取財罪去製作筆錄,之後收到地檢署師聲請簡易處刑書。究竟發生什麼事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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